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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倪党建」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观看电影《第二十条》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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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激励律师坚守初心,维护公平正义。2024年2月28日,中共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律师观看电影《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普法电影,更是一部引发法律人深思的电影,大家看完纷纷表示深受触动,法律不是冰冷的法条,法条之下的法情、法理值得每个法律人深思。


律师观后感

(按拼音顺序排序)


陈宇律师:

律所组织在位党员观看《第二十条》

思考:法律的权威,到底是什么?

面对侵害,面对加害者的过错行为,就只能坐以待毙?只要还手,就是互殴?谁伤谁死谁有理?强大的习惯、过往判例,就是裁判依据?正当防卫条款,沉睡了多年。昆山龙哥案、于欢案,通过个案推动了法律的进步。

如果,都以上帝视角来要求每个当事人,人们将不敢再有反抗,将逐渐失去血性,甚至失去是非的意识。道德是约束自己的,用道德来绑架别人的人,那他一定是不道德的!

法律的权威,就是人们朴素的价值观。


胡春燕律师:

2024年2月28日天倪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电影《第二十条》。看完以后,我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遂写下观后感,记录此刻所思所感。

作为一名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对这部电影颇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主线是讲述检察人员扛住领导、同事、专家的压力,听从内心正义良知的召唤,在办案中考虑人情人性,而不是机械适用法条的故事。

这部电影是从正面宣传检察官形象的,相信检察系统中确有不少这样有良知的检察官。但是,我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机械适用法条的检察官,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往往把涉案金额当成唯一的指标,忽略案件的起因、过程、危害后果等方方面面,办案的结论非常令人难以接受。

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机械执法案件,如赵春花汽枪案、山东侮母案、吉林浮桥收费案,之所以引发公众的热议,都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与法条契合而被判重罪,与公众朴素的情感发生强烈冲突。

作为直接与检察官对抗的刑辩律师,常常有一种无力感,由于检察官集体办案的体制,确定后的诉讼方案个人无法变更,哪怕明知是错的,检察官也不能改变。而法官也很难做到一视同仁,往往高度重视检察官的意见,忽视律师的意见,除非是明显的硬伤,否则律师的辩护意见往往不被采纳。

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灰心丧气,而是应该不放过任何机会,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进行否定、质疑、淡化,使居中裁判的法官,获得更全面的信息,在对案情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出对被告人最有利、最符合情理的判决。

这是刑辩律师的职责和使命,这部电影使我增强了信心,体制内良知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增强自己的综合能力,通过情理法的沟通、辩驳,获得最佳辩护结果。


汪鹤群律师:

电影原型是2018年的昆山龙哥案。这部电影确实存在一些煽情元素,不过仍然令人触动。想要打破历史的惯性,推动法治的发展,实属难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甚至可能要以许多人的生命为代价。因此,像吕玲玲和韩明这样的人,虽平凡却也伟大。或许有人会认为结局过于理想化,但现实中并非没有类似的案例。这让我想起了邓玉娇案,真正实现了情与法的统一。就如罗翔老师所说:“这个世界并不美好,所以美好是值得我们追求的。”向那些平凡而坚持的人们致敬。


王宁律师:

这是一部有现实意义的电影。

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规定,要求这一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侵害。电影里面刘文经实施性侵之后已经在门口抽烟了,王永强冲出去把人捅死,按照以前的司法实践,基本是都是认为这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复仇。因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这个时候王永强已经没有了防卫的紧迫性,他只能是选择报警,而不是去杀人。但是第二十条非常有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点,刘文经长期霸凌王永强一家,而且王永强居住的整个村子都是刘文经的势力范围,现在他随时可以回头,继续实施殴打、强奸、侮辱等一系列暴行。从电影中,检察官去村里调查时的场景看,这是符合常理而且之前也是出现过的。在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应当算作一直存在,而不是以单一一次不法行为的结束为终止。他用一个合理的解释,把不法侵害的持续时间延长了,而这种延长,又重新赋予了王永强防卫的紧迫性。它成功的把王永强的行为,解释为了正当防卫。我相信经过这部电影的演绎,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制作的背景进行背书,以后人们对于正当防卫一定会有更多的积极性。

美中不足的是,电影中很多的辩护工作,在现实中是律师完成的,然而电影却忽略了这一点。


王云律师:

两年前与闺蜜在影院发誓再也不看张艺谋的影片,所里组织,蹭个热度心参加了观影。总体感觉除《活着》《菊豆》电影被禁播后 ,老谋子电影立场风向就再也没有失误过。不愧为国内当今最红的大导演,较真屁股决定脑袋真的精力倒不如做点实际可行的去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电影本来就是艺术加工品,有些地方脱离现实都能理解,起码弘扬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鼓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鼓励执法者敢于适用第二十条,还有能让你笑的热泪盈眶,违和感可忽略不计,没有被彻底恶心到,《第二十条》观后感敢。


韦红露律师:

影片中多次问到 "法律有没有错"。最终的结论是法律没有错,而且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参与执行法律的人员对法律的认识,解读,适用产生与法律制定之初理念冲突导致大家对法律对错有不清晰的认识。这部电影最终第20条的适用也更加说明了法律没有错。我们希望在法制化的路上有很多的司法执业共同体能够突破僵化教条的法律理解与适用,让所有人在个案中能够感受到的法律的公平正义与温度。


张灵玲律师:

刑法中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词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称的上“概念”,正如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的解释仍任重而道远,无论是昆山龙哥案还是辱母案在真正意义上将正当防卫落到实践中。题外话,实践中,许多法检对“类案”裁判问题对于律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司法惯例一向如此”“我们检察院没有这样的先例”,其实法律中没有绝对理性人,多的是有血有肉的社会一般人,仅用依据冰冷的条款和司法惯例去裁判,法治之路的方向又在何方,没有先例那就创造先例,社会是复杂多变的,司法惯例万不可统一适用,情,法,理的兼具才能真正达到三个效果。

但影片中对于律师形象的描述并不是很恰当,律师不仅是跑龙套的演员更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之一,律师在一个案件中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并非只有“打酱油”,“疏通人际关系”。事实上很多时候,一些冤假错案也是因为律师的坚持才真正得到了纠正。“公平正义”绝对少不了中国律师的坚持和努力。

以影片中的台词自勉,“勇气,就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但仍然去做,并且无论如何坚持到底。”“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法律应当是让犯罪成本变高,而非让好人付出代价。”


陈景妍实习律师:

电影《第二十条》科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私以为影片中既有贴近现实的场景,也有理想化的情节。如果要从影片里提取两个核心词,我会选择“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这两个词也是本次观影感受的总结提炼。首先,检察官、律师、法官的工作甚至于公众在网络平台上的言论都应当立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唯有此,才能准确把握案件性质,进而正确适用法律。其次,《刑法》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内部法条的用词设计是很精细化的。也许一个法条在初读时你觉得它平平无奇,记忆犯罪构成时你也觉得难度一般,但是当真实案件涉及到时,你可能才会真正意识到自己原来是“不识泰山”——如何去适用法律、如何去解释法律真的没有那么简单。影片中多次出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提醒和鞭策着我们,即便具体案件中解释和适用法律存在难度,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判断决不能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