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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倪原创」新公司法下,如何合法减少注册资本?

2024-03-12

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应当是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的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一条款。


旧公司法关于认缴的出资额没有强制的时间限制,是交由各公司章程自行约束。由于这一灵活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巨大,且公司章程的缴足时限为2099年。这在新公司法施行之后将面临巨大问题。


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目前《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


很多公司的注册资本巨大,在2032年6月30日之前根本无法实缴到位,因此这些公司想继续合法合规的经营,只有进行减资一种途径,具体步骤如下: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3、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综上,因为新公司法施行在即,对很多公司而言,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还是合法减资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公司如果选择减资,也需要在财务和法律上作好充足的功课,否则不但达不到减资的效果,还会使股东、高管承担赔偿责任。